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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管理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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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113-114年斷水及用水公告

主旨:公告本署新竹管理處114年兩期作各圳路農田灌溉供水期間,請轄區內農民配合實施,特此公告周知。

依據: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 一、各圳路斷水期間:自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2月5日止。

 二、各圳路供水期間:自114年2月6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。

 三、公告用水期間請相關農民配合不得任意啟閉水門,否則以妨礙水利案件查處。

最後更新日期2024/12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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