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灌補償作業方式流程圖

第一步:事前準備
- 停灌公告區域內的農民填寫申請文件。
- 申辦應攜帶文件:
-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。
- 印章或簽名。
- 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- 切結書。
第二步:受理申請
- 農民檢附申請文件於受理期間置地點辦理。
- 受理時程:1月7日至1月26日(假日無休)提出申請。
- 受理申請地點:農民可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管理處各工作站辦理。
第三步:資料查核
各管理處查核相關資料,確保申報內容。
第四步:發放補償金
將補償金直接匯入農民帳戶。
110年度臺中、苗栗、新竹及桃園地區第一期作停灌補償

補償費用:以農家賺款105%計算
- 態樣1:不種稻,種植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」之綠肥、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→每公頃補助9.3萬元。
- 態樣2:不種稻,辦理翻耕或種植非屬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」獎勵作物(排除大宗蔬菜甘藍、結球白菜及花椰菜)或由農水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→每公頃補助8.2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