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第二期作停灌補助公告
出刊日期︰2020-10-16
停灌公告
經濟部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0月16日經水字第10903817250號及農水字第1096035050號會銜公告辦理相關灌區109年第二期作停灌補償作業暨經濟部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10月20日經水字第10904605250號及農水字第1096035058號會銜公告停灌非水稻作物補償及延長水稻補償申請受理事宜。
停灌範圍 (頭前溪灌區)
- 新竹工作站頭前溪灌區: 水源小組、前溪小組、湳雅小組、千甲小組、廿張犁小組、白沙屯小組、德林小組、楊寮小組、文雅小組、虎山小組、后湖小組、康樂小組、中寮小組、海濱小組、港北小組、海埔第一小組、海埔第二小組、海埔第三小組、中埔小組、牛埔小組、浸水小組、香山小組、朝山小組、客雅北圳小組、客雅南圳小組、大庄小組、美山小組。
- 竹北工作站頭前溪灌區: 水坑口小組、犁頭山小組、十興小組、中興小組、東海小組、隘口小組、中斗崙小組、下斗崙小組、豆子埔小組、馬麟厝小組、新社圳番子坡小組、新社小組、溝貝小組、新社新小組、曾六小組、新庄子小組、自立圳小組、澎湖窟小組、南白地粉小組、翁厝南小組、翁厝北小組、長源小組、番子坡圳番子坡小組。
- 竹東工作站頭前溪灌區: 竹東圳第一小組、竹東圳第二小組、竹東圳第三小組、竹東圳第四小組、竹東圳第五小組、竹東圳第六小組、竹東圳第七小組、竹東圳第八小組、竹東圳第九小組、竹東圳第十小組、竹東圳第十一小組、樹杞林小組、上員山小組、下員山小組、麻園肚小組。
- 芎林工作站頭前溪灌區: 油羅小組、橫山二崁小組、街頭小組、石壁潭新圳小組、芎林圳第一小組、芎林圳第二小組、芎林圳第三小組、下山小組、五座屋小組、下三崁店小組、大肚上圳小組、山豬湖小組、埔心小組、內豐小組。
補償對象
停灌範圍內實際耕作者。
補償標準
(一)水稻每公頃14萬元(種植水稻部分以農家賺款的百分之一百零五加計生產成本)。
(二)非水稻作物補償標準如下:

受理時程
10月17日至10月30日,08:00~19:00 (含例假日及中午時間)。
受理申請地點(以下皆可自申請期間擇一地點辦理)
- 新竹工作站:
地址:新竹市光華南街111號
電話:03-5324871 - 竹北工作站:
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新光街221號
電話:03-5552027 - 竹東工作站:
地址:新竹縣竹東鎮長春路三段197號6樓
電話:03-5962022 - 芎林工作站:
地址:竹縣芎林鄉竹林路38號2樓
電話:03-6671015
申辦應攜帶文件(經查證以不實、偽造文件或已領相關補償金者,依法究辦並追繳相關溢領補償金)
(一)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。
(二)印章。
(三)實際耕作者證明文件。
(四)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(五)租約或耕作協議書及種植稻作切結書。
實際耕作者證明文件(有下列文件之一者即可)
(一)小地主大專業農租賃契約書、三七五租賃契約書、國(公)有土地租賃契約書及一般耕地租賃契約書。
(二)耕作協議書。
(三)109年第二期有種稻作切結書(自地自耕切結書)。
(四)口頭約定切結書。
*口頭約定之實耕者:由申請之實耕者自行切結該耕地確實由申請人實際耕作。
*自有地自行耕作者:申請之地主切結確實為地主本人實際耕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