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說明:
處長之下置副處長 1人,襄助處長處理處務,主任工程師 1人,承處長之命處理工程技術事宜;專門委員1人,承處長之命處理交辦事項;並設工務、管理、財務、總務等 4組,各置組長 1人及人力資源、主計、輔導、資訊等 4室,各置主任 1人,承處長之命與副處長之指導推行各項業務。
為推展營運與管理,另設置5個(新竹、竹北、芎林、竹東、新埔)等灌溉工作站,負責執行灌溉管理及設施維護等業務。
職掌
處長:
- 依法令綜理處務。
- 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事業機構。
- 執行主管機關交辦或委辦事項。
副處長:
- 襄助處長處理處務。
- 綜核文稿及重要業務之擬辦。
- 有關業務之聯繫與協調及重要交辦案件之核擬。
- 業務考核與改進事項。
- 綜理協調跨組室之事項。
- 處長交辦事項。
主任工程師:
- 協助處長處理工程及管理方面技術性業務。
- 水源運用及灌溉管理之督導及研究事項。
- 工程之規劃、設計及營運之督導事項。
- 審核工程計畫、設計、工程施工品質、進度之考核及督導事項。
- 工程經費之編擬及工程招標、開標之督導事項。
- 水源開發及農田水利事業效益之研究發展事項。
- 處長交辦事項。
專門委員:
-
首長交辦事項。
工務組:
- 辦理水利工程之興辦、改善、復舊、水利設施維護,災害搶修及工程之規劃、測量、設計、招標、考工、工事、驗收等事項。
管理組:
- 分灌溉及督導股等 2 股,辦理水資源開發、調配、營運、水質監測及檢驗、灌溉地管理及水利設施維護、災害 搶修、基層水利小組業務與抽水機維護管理及辦理旱作灌溉推廣等事項。
財務組:
- 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設施使用資產活化、收益等費用收 取 與房地產管理、處分及年度財務計畫、調度等事項。
總務組:
- 分文書及事務股等 2 股,股,辦理文書 、出納、事務管理、印信典守、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委員會議事等事項;與辦公處所、車輛、普通工友、動產管理;及票據、有價證劵、保管品等收付、保管等事項。
人力資源室:
- 辦理員工任免、待遇、福利、升遷、考核、獎懲、勤惰、訓練、退休、撫卹等事項。
主計室:
- 辦理編製年度預、決算,審核會計憑證,會計簿籍登記、使用與保管,報表及統計資料彙編陳報。
輔導室:
- 辦理人民陳情案件管考、便民措施及政風業務等事項。
資訊室:
- 辦理資訊系統之設計、資料管理等事項。
工作站:設新竹、竹北、竹東、芎林及新埔站等5工作站。
- 小給水門、小排水門以上灌溉排水設施之維護、管理、歲修、改善、水利妨害之取締及防汛之搶險。
- 小給水門、小排水門以上引水、輸水、分水之管理及調節。
- 水利小組工作之指揮考核。
- 水利糾紛之調解處理。
- 水利政令及灌溉制度之推行。
- 灌溉水質之監視處理。
- 灌溉計畫之擬訂及執行。
- 灌溉排水面積及地籍資料之調查。
- 灌溉管理組織會辦事項。
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組織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