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補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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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時程:
申請日期自110年1月7日起至110年1月26日止,每日08:00~19:00(含例假日及中午時間)。

二、受理申請地點:停灌水利小組所屬工作站(如持有土地屬於不同小組、不同工作站或有其他原因不便者,皆可自申請期間擇一地點辦理)  

三、申辦應攜帶文件:(經查證以不實、偽造文件或已領相關補償金者,依法究辦並追繳相關溢領補償金)
(一)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。 
(二)印章或簽名。
(三)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(四)切結書。

四、受理申請地點:
新竹工作站:新竹市光華南街111號,03-5324871。
竹北工作站:新竹縣竹北市新光街221號,03-5552027。
竹東工作站:新竹縣竹東鎮長春路三段197號7樓,03-5962022。
芎林工作站:新竹縣芎林鄉竹林路38號2樓,03-6671015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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